新華社北京12月28日電(記者 黃小希、崔靜)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六次會議28日表決通過了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關於十二屆全國人大第一次會議主席團交付九份民宿審議的代表提出的議案審議結果的報告。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建議,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應抓緊研究並啟動民族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規的制定工作。
      報告說,關於西裝外套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族教育法》的議案在肯定了民族教育事業取得的巨大成就的同時,也指出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整體水平與全國平均水平差距較大。比如投入不足、教育質量低、教育結構不合理、辦學條件差、辦學成本高、師資力量薄弱、雙語教學困難多等,嚴重制約著民族地區教育事業的發展,這些困難和問題僅靠民族地區在現有經濟條件下,在短時間內自己去完全解決是不現實的,亟須國家採取特殊的政策給予這些地區長期傾斜和支持。
      該議案認為,有必要把黨和國家對民族教育事業發展的傾斜和支持政策上升為法律,制定民族教育法,保障和促進民族教育事支票貼現業發展。
      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認為,黨和國家高度重視和支持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制定澎湖民宿出台了許多這方面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比如在民族區域自治法、教育法、義務教育法等多部法律法規中對民族教育問題作出了原則規定。國務院實施民族區域自治法的“若干規定”中,又加以明確和細化,增加了可操作性。國務院有關部門、轄有民族自治地方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民族自治地方也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發展民族教育的政策法規等,這些規定都較好地促進了民族教育事業的發展。
      與此同時,國家中長期教育規劃綱要提出要對教育法等6部法律法規進行修改,並seo制定有關考試、學校、學前教育等方面法律。上述法律的修改和制定,都會涉及民族教育問題。
      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建議,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應抓緊研究並啟動民族教育方面的行政法規的制定工作,條件成熟時再考慮進一步上升為法律。同時建議,在未來有關教育方面法律的制定和修改時,應充分考慮民族教育的特殊困難和問題,將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吸收到法律中來。   (原標題:全國人大民族委員會建議制定民族教育行政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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